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督办第031号代表建议
10月2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督办组,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王结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为经济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服务的建议”(建字第031号)进行了现场督办。

督办组了解居家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落实情况
督办组先后到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保伏桥社区和黄河东路街道通福社区,入户实地察看居家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与提出建议的代表深入交流,征求意见建议。
建议交办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将政府购买服务与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密切相关的项目,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支持,并逐步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领域和范围,拨付5877万元用于支持开展“两项补贴”工作,其中养老服务补贴4044万元,护理补贴1833万元。
提出建议的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督办组要求,要进一步履行法定职责,巩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成果,优化和细化“两项补贴”流程、操作、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
承办单位表示,将认真落实代表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两项补贴”制度机制,建立“民政主导+部门联动+机构自律”的协同机制,纵向贯通“县区—街镇—村居”三级监管网络,深度运用“数字民政·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做到服务前备案、服务中可查、服务后评价,实现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全链条监管。
(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吴静)
